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政工程管理处2024年4月至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略) 城区桥梁常规性检测采购项目 | - (略) 城区范围内既有 (略) 政桥梁以及服务期内新移交 (略) 政桥梁进行常规性检测。3、服务内容 根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 233-2015)等要求, (略) 城区范围内既有 (略) 政桥梁以及服务期内新移交 (略) 政桥梁开展定期检测,并提供其它增值服务。 3.1常规定期检测 (1)常规定期检测宜以目测为主,并应配备如照相机、裂缝观测仪、探查工具及辅助器材等必要的量测仪器和设备。 (2)常规定期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略) 桥梁资料卡和设施量年报表 (略) 桥梁的基本数据,并应符合《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附录B和附录C的要求; 2)记录病害状况,实地判断损坏原因,估计维修范围和方案; 3)对难以判断其损坏程度和原因的构件,提出作特殊检测的建议; 4)对损坏严重、危 (略) 桥梁,提出限载以至暂时限制交通的建议; 5) (略) 桥梁技术状况,确定下次检测的时间。 (3)常规定期检测应包括下列范围: 1)桥面系包括桥面铺装、桥头搭板、伸缩装置、排水系统、人行道、栏杆或护栏等。 2)上部结构包括主梁、主桁架、主拱圈、横梁、横向联系、主节点、挂梁、连接件等。 3)下部结构包括支座、盖梁、墩身、台帽、台身、基础、挡土墙、护坡及河床冲刷情况等。 (4)下列结构桥梁开展常规定期检测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Ⅰ类养护的桥梁结构变位应每年测量1次,拉索索力和吊杆拉力应每年测量1次; 2)拱桥及软弱地基桥梁的沉降宜每年测量1次; 3)独柱式墩桥梁墩柱的侧向倾角及梁体相对水平位移值应每年测量1次。 (5)常规定期检测的情况记录、评分及养护维修管理措施的建议,均应及时整理、归档。已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的,应 (略) 桥梁管理系统数据库。 (6)应根据常规定期检测的结果,进行桥梁技术状况的评估和分级。I (略) 桥梁应按影响结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Ⅱ类~V (略) 桥梁应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附录D对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评分等级、扣分表进行评估,并应符合《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第4.5节的有关规定。人行地下通道应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附录D评分等级、扣分表进行评估并应符合(《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第4.6节的有关规定。 (7)检测频率:所有桥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常规定期检测,招标人有权根据桥梁结构类型和实际运行状况等因素适当增加检测次数,中标人需无条件满足。 3.2结构定期检测 (1)结构定期检测应根据桥龄、交通量、车辆载重、桥梁使用历史、已有技术评定、自然环境以及桥梁临时封闭的社会影响制定详细计划,计划应包括采用的测试技术与组织方案并提交主管部门批准。 (2)结构定期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结构检测 a、结构几何参数; b、结构线形与变位; c、构件材料强度; d、构件裂缝; e、构件缺损及耐久性状况; f、支座与伸缩装置状态; g、索力; h、结构自振频率; i、其他应检测的内容。 2)承载能力评定 a、结构检算评定; b、荷载试验评定。 (3)结构定期检测应有现场记录,应按《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附录F填写结构状态记录表、特殊构件信息表和照片记录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技术状况评定应符合常规定期检测中的评分标准,同时填写下列相关内容:所有桥梁构件的侵蚀环境情况;构件的实测损坏类型和程度。 2)对I (略) 桥梁评为不合格级的,或退化速度过快的构件,Ⅱ~Ⅴ (略) 桥梁技术状况评定为D级、E级的,应在结构状态记录表中记录下列相关内容:构件编号;构件描述;构件在结构中的位置;损坏状况描述(包括损坏位置、程度、产生的原因和可能的退化、照片编号、所有材料试验的细节和材料在结构中的部位)。 3)特殊构件信息表应记录结构状态记录表中没有涵盖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没有在评分标准中定义的构件;无法检测的构件,并说明不能检测的原因;河道的淤积、冲刷、水位记录;记录材料测试和取样的位置并编号,以便试验结果的交叉参考。 4)照片记录表中的照片应针对构件损坏拍摄,并按顺序编号。 (4)检查人员应根据桥梁养护的有关规定,对I (略) 桥梁因结构损坏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应立即限制交通,组织修复。对Ⅱ~Ⅴ (略) 桥梁被评估为D级桥梁的,应提出处理措施,需紧急抢修的桥梁应提出时间要求;对被评估为E类桥梁的,应立即限制交通,及时处理。 (5)所有现场记录资料以结构定期检测报吿应以电子文档和书面形式在现场调查完成后及时提供给管理部门。结构定期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城市桥梁进行结构定期检测的原因;结构定期检测的方法和评价结论;采用相关技术标准或数据分析,确定桥梁承载能力、抗倾覆能力及耐久性能;结构使用限制,其中包括荷载、速度、机动车通行或车道数限制;养护维修加固措施;进一步检测、试验、结构分析评估及建议。 (6)检测频率:结构定期检测由招标人结合规范标准规定的检测频率、往期已检测的桥梁情况以及常规定期检测结果确定具体桥梁数量和检测内容。 3.3特殊检测 (1)城市桥梁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特殊检测: 1)城市桥梁遭受洪水冲刷、流冰、漂流物、船舶或车辆撞击、滑坡、地震、风灾、火灾、化学剂腐蚀、车辆荷载超过桥梁限载的车辆通过等特殊灾害造成结构损伤。 2)城市桥梁定期检测中难以判明安全的桥梁。 3)为提高或达到设计承载等级而需进行修复加固、 改建、 (略) 桥梁。 4)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延 (略) 桥梁。 5)常规定期检测中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时,I (略) 桥梁被评定为不合格级的桥梁,Ⅱ类~V (略) 桥梁被评定为D级或E级的桥梁。 6)常规定期检测发现加速退化的桥梁构件需补 (略) 桥梁。 (2)实施特殊检测前,检测单位应收集下列资料: 1)竣工资料; 2)识别和鉴定桥梁结构的主要材料以及它们的强度; 3)特殊检测的原因, 影响桥梁承载能力的因素; 4)历次桥梁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报告; 5)历次维修资料; 6)交通量统计资料。 (3)城市桥梁特殊检测应包含下列内容: 1)结构材料缺损状况诊断; 2)结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评估。 (4)结构材料缺损状况的诊断,宜根据缺损的类型、位置和检测的要求,选择表面测量、无损检测技术和局部取试样等方法。试样宜在有代表性构件的次要部位获取。检测与评估应按相 应的试验标准进行。 (5)结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评估应根据诊断的构件材料质量状况及其在结构中的实际功能,用计算分析评估结构承载能力。当计算分析评估不满足或难以确定时,应用静力荷载方法鉴定结构承载能力.采用动力荷载方法测定结构力学性能参数和振动参数。结构计算、荷载试验和评估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4其它服务内容 (1)在服务期内协助招标人对桥梁进行日常管理,包括新建桥梁移交验收、基础资料整理、相关制度完善、管养知识培训、信息系统的录入和维护等; (2)检测评估工作完成后协助招标人对后期实施的养护工程进行过程监督和成果验收; (3)服务期内为招标人提供一系列的技术咨询工作。 | 230 | 2024年05月 |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政工程管理处
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