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美之 (略) 年处理3.*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揭市环审〔2024〕14号 | 2024/8/15 | 通过 | (略) 揭东区中德金属生态城珠江大道以西、 (略) 以北 | 广东美之 (略)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 ||||||
公告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663-*) | ||||||
地址: (略) 区揭阳大道以东、 (略) 以北揭阳生态环境大楼 | ||||||
2024年8月19日 |
附件:
1.揭市环审〔2024〕14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美之 (略) 年处理3.*吨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