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北中孚化工设备设施拆除及处置项目,已由《 (略) 夷陵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4〕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招 (略) 夷陵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夷陵区鸦鹊岭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湖北中孚化工设备设施拆除及处置项目,主要的工作内容为:拆除运输设备8200吨、拆除运输建筑物*m3、规范清理、处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约5600吨)。
(1)对湖北 (略) 现场遗留的设备设施(如废弃罐塔、气柜、管道)、建(构)筑物进行安全环保拆除,对拆解后的所有设备及其他建筑材料均自行处置变卖;除保留需利用的配套设施外,对厂区范围内的其他设备、设施及地上建(构)筑物等实施拆除。
(2)按环保要求,对拆除活动中产生或遗留的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
2.2招标范围:
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实施方案设计(资产拆除处置实施方案、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安全环保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实施方案及相应配套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拆除、危废物处置)、工程竣工验收、环保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污染治理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工程质量要求:遗留固体废物经处理后送相应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要求。
(3)安全环保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环保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担任。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1)具备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需上传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带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 (略) 站的彩色截图,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缴纳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缴纳有效。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为“ (略) 场监管 (略) ”( (略) )登记单位;(在电子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 (略) 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 (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 (略) 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施工单位:建筑业;设计单位:其他未列明行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12日18时00分,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 (略) 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将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四楼)开标二厅(421),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通的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 (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夷陵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地址: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 (略)
联系地址: (略) 武 (略) 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周锋、郑涵、马星辉
联系电话:0717-*
11、行政监督部门及综合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电话:0717-*
综合监督部门:
名称: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略) 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电话:0717-*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 (略) ,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