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23)第2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11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近三年内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涉居住用地需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出让方式 本次公开出让为网上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低于底价不予出让。 四、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和《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暂行规定》为准。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11/jincheng)获取相关资料。 五、竞买申请和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8日10时至2023年5月18日17时0分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本次公开出让为竞得后资格审核,申请人须对提交的竞买申请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六、网上挂牌时间 挂牌报价期:2023年5月19日9时0分至2023年6月2日10时30分。 挂牌时间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通知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出让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本次公开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并进行注册登记后,方能登录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三)网上挂牌成交的竞得人为拟竞得人,须资格审核通过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方可成为竞得人。拟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和报名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到我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未通过或竞得人逾期未审核,竞价结果无效,该国有建设用地重新公告交易。 (四)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口头和现场竞买申请。 (五)在挂牌报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的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超出报价期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责任自负。 (六)由于不可抗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因素,导致网上交易时间的变更、网络堵塞等故障,造成申请人不能及时完成下载有关文件、提出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或造成竞买人网上竞价故障的,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12室 联系电话:0356-* 联系人:程娜 郭颀 2023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