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中国 (略) (略) 第五十六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电话:0379-*传真0379-* 通讯地址: (略) 洛龙区广 (略) 交叉口向南 (略) 南洛龙 (略) 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国 (略) (略) 第五十六加油站 | (略) 洛龙区南山大道与龙门大道交叉口向东 (略) 南 | 中国 (略) (略) | 河南赛佳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洛龙区南山大道与龙门大道交叉口向东 (略) 南,建设第五十六加油站项目。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26.*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废气应严格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采取洒水抑尘、防风遮盖、地面硬化绿化、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加油、卸油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采取油气回收系统后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排放建议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回用,生活废水收集于沉淀池用于防尘洒水; 2、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新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噪声包括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等。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设立隔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降噪,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标准限值要求; 2、运营期车辆噪声应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密闭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声环境的影响。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或4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送垃圾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理。 2、项目运营期清洗废水及油泥由清洗单位运走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处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