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罗飞特矿产品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矿石年产1亿块免烧砖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略) 修水县西港镇东山村、溪口镇北岸村(三里坳)(E114°24′11.42′′,N29°6′27.23′′)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江西 (略) 于2018年 12月委托江西景 (略) 编制完成《江西 (略) 综合利用废矿石年产1亿块免烧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14日,该项目取得修水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修环评字[2019] 7号)。 江西 (略) 环评建设规模:年生产*t/a再生砂石,*t/a再生砂石(备用),*t/a干混砂浆、*吨/a保温砂浆,1亿块/a免烧砖,*立方/a混凝土,现根据企业 (略) 场需求,企业决定分期建设,暂时不对环评中“年产*吨干混砂浆、年产*吨保温砂浆、年生产*吨再生砂石(备用产线)”进行建设,而是先建设“年产*块免烧砖、年生产*立方混凝、年生产*吨再生砂石”,为一期项目,目前项目已经建成投产并进入试运行。排污许可证登记回执编号为hb*L001X。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略) (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江西 (略) 于现委托 (略) 对综合利用废矿石年产1亿块免烧砖项目(一期)工程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略) 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及其它相关法规的要求, (略) 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在核实了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基础上, (略) 于2022年09月28日-29日完成对关于江西罗飞特矿产品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废矿石年产1亿块免烧砖项目(一期)的验收监测。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均呈无组织排放,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主要为原料及成品堆场扬尘、制砂(再生骨料生产线)装卸料、皮带运输、破碎筛分粉尘;混凝土、制砖过程中再生砂石的进料粉尘;原料成品运输过程中的汽车动力起尘。 (1)原料及成品堆场扬尘 项目原料及成品分堆放于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少量的扬尘。厂方定期使用移动式洒水车洒水抑尘,从而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 (2)制砂粉尘(再生骨料生产线) 分为装卸料、皮带运输、破碎筛分粉尘。 ①制砖及混凝土生产线用水 本项目制砖及混凝土生产线用水全部用于生产,无废水排出。 ②喷淋及雾炮机的降尘用水 项目在制砂(再生骨料生产线)中装卸料、皮带运输、破碎筛分等工序中安装喷淋系统,进行降尘喷淋洒水,减少粉尘污染,喷淋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 本项目在混凝土生产线与制砖生产线给料处各设置一台环保除尘雾炮机,有效降尘,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环保除尘雾炮机用水全部挥发,不外排。 ③冲洗用水 冲洗用水包括移动式 (略) 冲洗用水、进出车辆车身及轮胎冲洗用水。项目在车辆进出口设置水管,及时对进出厂内的车辆车身及轮胎进行清洗,并使用移动式洒水车 (略) 上 (略) 面。清洗废水经收集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主要为搅拌机、破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隔音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所以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碎砂石、沉淀池沉淀的泥沙。 一般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碎砂石均可用于制砖;厂区内三个沉淀池(兼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的泥沙泥沙在沉淀池干燥后由职工铲出,也回用于制砖;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危险废物:项目柴油存放于危废暂存点,柴油桶循环利用(购买柴油过程中,由卖方运送柴油加入厂方存有的柴油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