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D01-*49J-*-*-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JWGSGN-W100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甘南某部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
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得分 | 说 明 |
商务评审 | 20 | ||||
一 | 产品业绩 (9 分) | 比较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所投主要产品的销售业绩。 业绩得分=(所投产品业绩/基准业绩) ×标准分值。 基准业绩=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所投主要产品有效合同累 计销售最高金额。(主要产品:大屏,音响,调音台,话筒) | 9 | 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或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和发票,合同方须与投标企业名称一致,最多提供 10 份销售合同并附对应的银行存款进账凭证。投标企业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投标企业销售合同。投标企业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企业代理销售合同,或提供生产企业销售合同;提供生产企业销售合同时,投标企业代理销售合同无效。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的合同无效。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 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2.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无相关银行进账凭证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 0 的得 0 分。 3.含有多个产品的销售合同,仅计算符合要求的产品的业绩。投标(报价)供应商需自行标注合同中投标产品的业绩,无法分辨的业绩无效。 | |
二 | 企业规模 (4 分) | 1.根据投标企业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缴纳社保金额由大至小排名,第一名得 2 分,依次递减 0.2 分,最低得 0 分。 | 2 | 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 |
2.根据投标企业近三年(2021年度-2023 年度)平均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 2 分,其余依次递减 0.2 分,最低得 0 分。 | 2 | 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1-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
三 | 财务状况 (4 分) | 1.根据投标企业近三年(2021年度-2023 年度)平均净利润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 2 分,其余依次递减 0.2 分。 | 2 | 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1-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
2.根据投标企业近三年(2021 年度-2023 年度)平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 2 分,其余依次递 减 0.2 分。 | 2 | ||||
四 | 企业信誉 (3 分) | 1.投标企业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 级评 (略) 上公示的得 2 分。 | 2 | (网上公示的,须提供截 (略) 址) | |
2.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 | 1 | ( (略) 上公示截 (略) 址) | |||
合 计 | 20 |
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说明 |
技术评审 | 50 | |||
一 | 技术指标 正负偏离 情况 (25 分) | 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标准分,负偏离一 项扣 1 分,最低得 0 分。技术指标负偏离 20 项以上,投标无效。 | 20 | |
技术指标正偏离 1 项加 0.5 分,最多得标准分。 | 5 |
现更正为:
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得分 | 说 明 |
商务评审 | 15 | ||||
一 | 产品业绩 (9 分) | 比较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所投主要产品的销售业绩。 业绩得分=(所投产品业绩/基准业绩) ×标准分值。 基准业绩=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所投主要产品有效合同累 计销售最高金额。(主要产品:大屏,音响,调音台,话筒) | 9 | 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或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和发票,合同方须与投标企业名称一致,最多提供 10 份销售合同并附对应的银行存款进账凭证。投标企业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投标企业销售合同。投标企业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投标企业代理销售合同,或提供生产企业销售合同;提供生产企业销售合同时,投标企业代理销售合同无效。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的合同无效。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 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2.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无相关银行进账凭证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 0 的得 0 分。 3.含有多个产品的销售合同,仅计算符合要求的产品的业绩。投标(报价)供应商需自行标注合同中投标产品的业绩,无法分辨的业绩无效。 | |
二 | 企业规模 (2分) | 1.根据投标企业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缴纳社保金额由大至小排名,第一名得 1分,依次递减 0.2 分,最低得 0 分。 | 1 | 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 |
2.根据投标企业近三年(2021年度-2023 年度)平均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 1 分,其余依次递减 0.2 分,最低得 0 分。 | 1 | 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1-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
三 | 财务状况 (2分) | 1.根据投标企业近三年(2021年度-2023 年度)平均净利润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 1分,其余依次递减 0.2 分。 | 1 | 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1-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
2.根据投标企业近三年(2021 年度-2023 年度)平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 1 分,其余依次递 减 0.2 分。 | 1 | ||||
四 | 企业信誉 (2分) | 1.投标企业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获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 级评 (略) 上公示的得 1分。 | 1 | (网上公示的,须提供截 (略) 址) | |
2.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 | 1 | ( (略) 上公示截 (略) 址) | |||
合 计 | 15 |
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说明 |
技术评审 | 55 | |||
一 | 技术指标 正负偏离 情况 (30分) | 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标准分,负偏离一 项扣 1 分,最低得 0 分。技术指标负偏离 20 项以上,投标无效。 | 25 | |
技术指标正偏离 1 项加 0.5 分,最多得标准分。 | 5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南某部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181********2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嘉信 (略)
地 址: (略) 城 (略) 333号1单元503室
联系方式:0931-*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马先生
移动电话:189********2786
甘肃嘉信 (略)
2024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