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 (略) (略) 年产(略)台水泵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文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印刷纸制品200吨建设项目(先行)项目
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稠江街 (略) 588号1楼( (略) (略) 内)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25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为7.1-7.4(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49mg/L、悬浮物62mg/L、氨氮27.5mg/L、总磷5.32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A出口非(略)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6.65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5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非(略)烷总烃的最高浓度值为1.94mg/m3,最高平均浓度值为1.94mg/m3,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略)-2019)中相关标准;
项目厂界非(略)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6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08)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鑫山村昼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清洗液、废橡皮布等属危险废物, (略) (略) 收集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次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经现场核实,企业设置的危废仓库可满足项目危废暂存需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略)
监测报告链接:
链接: http://**-PA
提取码: rh2v
专家意见链接:
链接: http://**-ZZTbM8SRsWI-zNHkBA
提取码: rmcv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链接:
链接:链接: http://**
提取码: e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