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项目用地,我县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
全州县城乡供水建设项目城区集中供水工程(一期)。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全州县枧塘镇珠塘村委第3村民小组(征收土地四至界址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为准)。
三、拟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拟开发规划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四、拟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属及分类面积
单位:公顷 | ||||||||||||
土地权属 | 地类 性质 | 总 面积 | 农用地 | 农村宅基地 | 未利 用地 | |||||||
水田 | 旱地 | 果园 | 乔木 林地 | 灌木 林地 | 坑塘 水面 | 田坎 | 其他 草地 | |||||
全州县枧塘镇珠塘村委第3村民小组 | 集体 | 1.7240 | 0 | 0 | 0 | 1.724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7240 | 0 | 0 | 0 | 1.724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3〕5号)规定。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综合区片地价补偿标准。
按《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3〕5号)规定执行。
土地权属 | 地 类 | 面积 (公顷) |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 ||
土地补偿费 (万元/公顷) | 安置补助费 (万元/公顷) | 总金额 (万元) | |||
全州县枧塘镇珠塘村委第3村民小组 | 乔木林地 | 1.7240 | 29.1045 | 43.6560 | 125.4391 |
合计 | 125.4391 |
(二)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拟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州县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办法的通知》(全政规〔2023〕1号)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一)货币安置: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
(二)社会保障安置:根据自愿选择原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的规定,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如认为征地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提出异议,以书面形式送达全州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股(地址:全州 (略) ,联系人:汤雪娟,联系电话:(0773)*),在公示期间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多数人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申请举行听证会。
八、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组 | 登记时间 | 登记地点 | 复核时间 |
全州县枧塘镇珠塘村委第3村民小组 | 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9 日 | 全州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股 | 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13日 |
九、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全州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