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略)
被继承人:吴卫平,男,身份证号:(略)xxxxxxxx281X。
吴卫平名 (略) 坐落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 (略) 135号住宅楼2单元501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环房权证思恩字第(略)号,房屋建筑面积:83.8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19平方米,持有50%产权。被继承人于2016年3月4日去世,合法继承人为:
覃万田(身份证号:(略)xxxxxxxx2846),与被继承人关系为:配偶;
吴奶专(身份证号:(略)xxxxxxxx3121),与被继承人关系为:母亲;
吴林(身份证号:(略)xxxxxxxx3127),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女;
吴菲菲(身份证号:(略)xxxxxxxx3127),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女;
经继承人协议约定,由覃万田继承吴卫平以上不动产产权份额,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3日)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转移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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