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科隆机械制造(山东)有限公司年加工*件叉车平衡重和200台钣金设备项目等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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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年加工*件叉车平衡重和200台钣金设备项目 | (略) (略) (略) 东北乡 (略) 与胶河大街交叉西南88米 | 科隆机械制造(山东)有限公司 | 潍坊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8646.9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195.33平方米,车间内分为原料区、办公区以及生产区等,新上叉车平衡重生产线1条(不含砼搅拌站,不含限制、淘汰设备)和钣金设备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加工叉车平衡重*件和200台钣金设备的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主要为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废气、危废库贮存废气、下料切割废气、焊接废气以及抛丸废气。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密闭房间内,设置管道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效率约为95%),收集后经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有机废气处理效率按80%计,颗粒物处理效率按90%计)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下料切割废气和抛丸废气分别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取98%)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二、废水: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堆肥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喷漆设备、离子火焰切割机、二保焊机、行车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项目产生噪声设备位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器;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噪声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水性漆桶、废包装桶(固化剂)、废过滤棉及漆渣、废布袋、布袋除尘器集尘、焊渣、下脚料、废钢丸、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及油桶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布袋、布袋除尘器集尘、焊渣、下脚料、废钢丸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固化剂)、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及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水性漆桶、废过滤棉及漆渣为疑似危废,需要进行鉴定处理,如果鉴定为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本项目催化燃烧装置选用优质贵金属钯、铂浸渍的蜂窝陶瓷作催化剂,不属于钒钛系催化剂,本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经原厂家回收后综合利用,不作为固废进行管理。 五、环境风险: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等相关设计规范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