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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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汽车填充发泡件项目 | 天津 (略) |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河东工业园安港二路10 号 | (略) 普林 (略) | 天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略) 滨海新区中塘镇安港二路10号现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购进EPP成型机、PUR 发泡机、转盘、切割机和铺胶机等设备,建设“汽车填充发泡件项目”,主要生产 EPP 发泡产品和 PUR 发泡产品,用于汽车空调密封块、保险杠缓冲块等零部件。建成后预计年产汽车密封件和填充件共500万件,其中发泡密封件110万件、发泡填充件90万件、切割件300万件。本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7%。预计2023年4月投产。 | 一、项目施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二、项目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凝水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中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EPP 生产线成型和开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PUR 生产线注料和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PUR 生产使用脱模剂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须按照《 (略) 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3、本项目实施后, (略)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 (略) 汽车填充发泡件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意见》,上述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4、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消声器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边角料、胶带卷芯等分类收集,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原料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油桶等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处理,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多亚*基多苯基异氰酸酯中的MDI 和 PAPI、组合聚醚、液压油、废液压油等在运输、使用、储存过程中,管理不当导致的泄漏、火灾、中毒等伴生/次生风险事故。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事故的防范、减缓等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防治工作,强化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你单位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 2023.2.8- 2.1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