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聚羟酸减水剂1000吨建设项目
征求公众意见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聚羟酸减水剂1000吨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双峰县金开街道谢泥塘村(坐标N:27度25分17.47 秒,E: 112度9分2.54秒)
主要建设内容:2022年因企业营业管理变动,双 (略) 代替双峰 (略) 经营管理减水剂生产项目。该减水剂生产项目位于双峰县杏子铺镇白沙村,总投资*元,年产聚羟酸减水剂1000吨。该项目于2014年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4年12月17日取得双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双 (略) 年产聚羟酸减水剂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双环评(2014)108号)。并于2015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
现有厂区位于侧水河畔,为响应双峰县政府关于侧水河畔工厂搬迁的有关要求,双 (略) 拟将现有厂区内生产设备搬迁至双峰县金开街道谢泥塘村奔翔石膏线厂区内。搬迁后生产工艺、产能均不变。本次新建(迁建)项目总投资*元,租用场地占地面积1050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双 (略)
联系人:彭喜良*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长沙 (略)
联系人:马女士 * *@*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根据建设单位反馈的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予以真实记录。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止。
双 (略)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