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通过比选方式选定“雷山县丹江镇掌排村等6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设计”招标代理机构,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范围
“雷山县丹江镇掌排村等6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设计”招标代理全过程。
二、资格条件
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 (略) 登记备案,近三年(2021年9月4日以来)未受到省级或者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者建设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或不良记录)。
三、比选资料
(一)资料受理时间:比选资料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7:00。
(二)资料受理地点:黔东南州雷山县丹江镇红屯堡 (略) 州 (略) (略) 305办公室。
(三)资料受理方式:
1.本次比选只接收当面递交的比选资料(一式二份),不受理其他方式递交的比选资料。
2.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须将递交的比选资料规范密封,比选资料未密封、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规定的资料受理地点等情况,将不予受理。
3.资格印证资料与比选资料分开整理,无需密封,但须加盖参选机构印章,在递交比选资料时一并递交。
四、选取方式
按照《代理机构工作服务评分标准》(附件)对应的条款,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打分确定。
五、其他要求
(一)代理服务费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支付。
(二)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编制比选资料及参与比选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三)现场对参与比选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除须留下递交的资格印证资料存档外,递交的比选资料等当场退回。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
黔东南州 (略) (略)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代理机构工作服务评分标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1 | 报价 | 根据《贵州省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的取费标准,报价为收费基准价格的得10分,报价下浮0%-10%的加2分,下浮11%-20%的加4分,下浮21%-30%的加6分,下浮31%-40%的加8分,下浮41%及以上的加10分,满分20分。 | 20分 | |
2 | 技术方案 | 招标方案 | 根据总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好:20-13分,中:12.9-5分,差4.9-0分。 | 20分 |
3 | 招标项目难点分析 | 根据招标项目难点分析进行评分;好:5-3分,中:2.9-1分,差0.9-0分。 | 5分 | |
4 | 招标流程控制措施 | 根据招标流程控制措施进行评分;好:10-7分,中:6.9-3分,差2.9-0分。 | 10分 | |
5 | 服务承诺 | 根据服务承诺进行评分;好:10-7分,中:6.9-3分,差2.9-0分。 | 10分 | |
6 | 商务管理 | 本项目负责人要求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且具有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能力考评证书的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分 |
7 |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具有造价师资格且具有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能力考评证书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
8 | 每提供一名具有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能力考评证书人员的得1分,最高5分。 | 5分 | ||
9 | 业绩 | 提供最近完成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网页截图),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10分 | 10分 | |
10 | 企业实力 | 营业执照范围内有招标代理范围的得1分;在 (略) 已被审核通过为正式代理机构的得2分;在贵州省 (略) 进行备案的,以截图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的得2分。 | 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