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
你府提交的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9-*-77-01-*)和《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位于垫江县双桂居委,为河道综合 (略) 公园类建设项目,项目包括河道水体治理、滨水道路、健身休闲步道、市民健身休闲场地、户外拓展场地建设及绿化设施、照明、综合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
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一期)河道治理起点为熊家湾处的规划道路,终点为已建泽生大道1号桥涵。对泽生大道1号桥涵以上至熊家湾处的规划道路间的已建河堤进行改道,利用场地低洼 (略) 公园;修建2座跌水坝和3座拦水坝;修建3座跨湖木栈桥、修建环湖休闲步道约2100m,水生植物裁植、修建亲水平台和木栈道等;三线为动态分区的水线、动线、静线;五区为兴澄广场区、亲自游乐区、户外拓展区、滨水休闲区、湿地花卉区;多点即为兴澄广场等多个景观功能节点或交通节点。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一期工程占地面积9.80hm2,项目总投资8292.2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307.43万元。施工中土石方开挖8.09万m3,土石方回填13.29万m3,外借土石方5.20万m3,未产生弃方,其中外购方主要为场镇附近在建项目。项目已于2020年6月开工,计划2021年5月完工,总工期为12月。
本方案编报性质为补办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9.80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 ,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849.2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831.8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7.41万元。新增投资中,独立费用7.60万元,基本预备费0.2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58万元(95760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由县水保站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县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
附件:1.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评审组意见
垫江县水利局
2023年6月19日
附件1
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 (一期)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 委员会 | ||||||||
(略) /市 | (略) | (略) 或个数 | (略) | 涉及县或个数 | 垫江县 | |||||
项目规模 | 9.80hm2 | 总投资(万元) | 8292.22万元 | 土建投资 | 5307.43万元 | |||||
动工时间 | 2020年6月 | 完工时间 | 2021年5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3年 | |||||
工程占地 | 9.80hm2 | 永久占地 | 9.80hm2 | 临时占地 | 0hm2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8.09 | 13.29 | 5.20 | 0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河谷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微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9.8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调查总量(t) | 830.82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735.73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 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建筑及道路广场 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透水砖铺装2725m2,植草砖823m2,截水沟517m,HDPE雨水管2356m,PVC排水管110m,雨水井39口,沉砂池22口,雨水口68个,雨水斗18个 |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站1个 | ||||||||
绿化工程 防治区 | 主体设计:绿地截水沟507m,HDPE雨水管1355m,雨水井24口,沉砂池12口,雨水口89个 | 主体设计:乔灌混植29282株,草皮10185m2 | ||||||||
水环境治理工程 防治区 | 主体设计:桥面排水管97m | 主体设计:乔木386株 | ||||||||
投资(万元) | 215.82(新增0) | 615.69(新增0.00) | 0.36(新增0)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849.28(新增17.41) | 独立费用(万元) | 7.60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0 | 补偿费 | 95760 元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丹瑞生态 (略) | 建设单位 |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 | |||||||
法定代表人 | 曾伟 | 法定代表人 | 崔凯 | |||||||
地址 | (略) 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1号数字经济发展展示中心 | 地址 |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总/133****7731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主任/138****8565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q.com | 电子信箱 | ||||||||
附件2
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垫江县水利局于2023年6月5日组织专家对《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专家组成员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 质量评定合格,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及补充,于2023 年6月12日的改完成了《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80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
二、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一期)位于垫江县澄溪镇双桂居委,建设单位为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水体治理、滨水道路、健身休闲步道、市民健身休闲场地、户外拓展场地建设及绿化设施、照明、综合管网
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
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8.90hm2,其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9.80hm2,二期工程占地面积9.10hm2。项目分期实施,二期工程不纳入本方案防治责任范围内。一期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本方案编报性质属补办方案。
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兴澄广场及配 (略) 公园,项目占地面积9.80hm2,全部为永久占地,总挖方8.09万m3,总填方13.29万m3,借方5.20万m3,无弃方,借方由项目施工单位外购处理。工程于2020年6月开工,2021年5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总投资8292.2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307.43万元。
(二)项目区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水土保持敏感区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的分析。
(二)工程扰动地表面积9.80hm2,损毁植被面积为3.11hm2。
(三)项目挖方总量8.09万m3,总填方13.29万m3,借方5 .20万m3,无弃方,借方由施工单位统一外购处理。
(四)工程建设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总量831t, 新增水土流失量736t。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建筑及道路广场工程防治区、绿化工程防治区、水环境治理工程防治区共计三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分区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1.建筑及道路广场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基础平场,开挖排水沟、排水管道基础,在出入口设置一处简易洗车场。施工中:路面及广场铺设排水管、排水沟,在排水沟末端布置沉沙井、雨水口,对施工期内的岩屑泥浆进行收集、沉淀及晾晒处理。施工后期:回填排水沟、排水管,停车场采用绿色植草砖铺装,其他地面部分采用透水砖铺设。
主要工程量:
工程措施:透水混凝土铺装2725m2,植草砖823m2,花岗石截水沟517m,De300-700HDPE双壁波纹管2356m,De75-160 PVC-U排水管110m,沉沙井22口,雨水井约39个,雨水口68个,雨水斗约18个。
临时措施:车辆冲洗站1座。
2.绿化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基础平场,开挖土石方,开挖绿地截水沟、排水管基础。施工中:沿主体规划沟槽布设截水沟及地下排水管,排水沟分段布置雨水口、沉沙井,雨水就近排入本项目河流内,打造景观绿化,栽植乔木、灌木,移栽草皮。施工后期:覆土整地、绿化,回填截水沟、排水管。
主要工程量:
工程措施:绿地截水沟507m,De300-700HDPE双壁波纹管1355m,沉沙井12口,雨水井约24个,雨水口89个。
植物措施:栽植乔灌木29282株,草皮绿化11080m2。
3.水环境治理防治区
施工前:清理河道淤泥,改道拓宽河道,开挖基础沟槽。施工中:浇筑挡土墙,回填墙体,修建木栈道桥,桥面两侧布置排水管。施工后期:河堤滩地栽植乔木,恢复部分滩地绿化。
主要工程量:
工程措施:雨水管67m。
植物措施:栽植乔木386株。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基本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垫江县兴澄片区环境综合治理新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总资849.28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831.8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7.4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独立费用7.60万元,基本预备费0.23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58万元(9576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其他
项目法人应加强施工组织,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土石方开挖填筑、地表扰动 及植被破坏,严禁乱挖乱堆乱放,弃渣必须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严格控制工
程建设中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