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 (略) (略) 三都上马岐三级渔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用 (略) (略) 三都镇象溪村上马岐自然村北侧海域,根据《海域使用分类》,本工程用海类型一级类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及“港池、蓄水用海”,本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1.0440公顷,其中主体工程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0.8301公顷,港池用海面积0.1967公顷,申请用海年限为40年。施工期用海0.0172公顷;为透水构筑物用海,申请施工期用海期限2年。
二、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域使用申请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三 (略) 142号二楼106-1室
三、编制主体名称
编制主体名称:福建开元 (略)
地 址: (略) (略) 五凤街道福州软 (略) 11栋411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可与本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本单位或直接到本单位反映意见。征求的主要事项为: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和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公示日期:2023年9月13日星期五~2023年9月27日星期五(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 (略) (略) (略)
联系人:谢鸣梅
电 话:0593-*
传 真:0593-*
邮 箱:*@*63.com
附件: (略) (略) 三都上马岐三级渔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