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村客运站首层落客区15号商铺
投标邀请书
根据《 (略) 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资产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现就芳村客运站首层落客区15号商铺招租,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芳村客运站首层落客区15号商铺。
二、招标项目合同期限:2年
三、招标项目地点:芳村客运站落客区内。
四、招标项目内容:
(一)招租商铺情况介绍:
物业位置 | 建筑面积 | 每平方平均租金单价 | 每平方平均管理费单价 | 面向 | 功能 | 备注 |
芳村客运站首层15号商铺 | 31.20平方米 | 不低于¥255.12元/平方米 | ¥70元/平方米 | 落客区 | 综合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便民士多或熟食经营)功能,具体经营范围以政府部门核发的相关证照为准。 | 不能转租或分租,租金及管理费年递增率5% |
(二)物业周边情况介绍:
首层15号商铺位于芳村客运站客运落客区内,落客区为芳村客运站所有进站班车落客的唯一通道,而15号商铺是芳村客运站落客区过道上的唯一一间对外经营的出租物业。
五、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应是依法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优质企业单位,信誉良好,市场经营行为规范。
(二)有经营管理经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芳村客运站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经营要求。
(三)财务状况:无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投资项目。
(四)投资人自行出资开发物业,承担申报、办证、开发、使用、经营、管理物业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亏损、费用、税费及责任,招商单位不保证投资人能获利或收回投资。
(五)投资人须按该物业现有资料自行办理各类相关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行办理装修工程、必须入室经营且负责对该场地进行间隔及装修(包括工程、规划、消防、水电、煤气、弱电、电话、互联网、有线电视、环保、外立面招牌、灯箱、广告等)、报建及验收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前述相关设备设施所有权归招商单位拥有,按相关程序移交给招商单位,投资人在物业使用期限内按约定使用。投资人自行办理的所有装修工程须书面报送招商单位,经招商单位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
(六)投资人须自行使用、经营物业,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租或分租。如投资人经营的范围、项目涉及相关商标、品牌持有方的,则投资人须提供与相关品牌持有方的书面合作协议文件,以证明投资人有权在本项目经营、使用有关商标、品牌。
(七)投资人须为所经营的项目投保"公众责任险"。
(八)投资人应依法经营。在开业前自行办妥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照及政府相关必要检验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因经营产生的法律、法规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六、承租人要求
(一)承租人自行出资开发物业,承担申报、办证、开发、使用、经营、管理物业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亏损、费用、税费及责任,招租单位不保证投资人能获利或收回投资。
(二)承租人须按该物业现有资料自行办理各类相关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行办理装修工程,负责对该场地进行间隔及装修(包括工程、规划、消防、水电、煤气、弱电、电话、互联网、有线电视、环保、外立面招牌、灯箱、广告等)、报建及验收手续,实现入室经营,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前述相关设备设施所有权归招租单位拥有,承租人按相关程序移交给招租单位,并在物业使用期限内按约定使用。承租人自行办理的所有装修工程须书面报送招租单位,经招租单位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
(三)承租人须自行使用、经营物业,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租或分租。如承租人经营的范围、项目涉及相关商标、品牌持有方的,则承租人须提供与相关品牌持有方的书面合作协议文件,以证明承租人有权经营本项目和使用与其相关的商标、品牌。
(四)承租人须为所经营的项目投保"公众责任险"。
(五)承租人应依法经营。在开业前自行办妥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照及政府相关必要检验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因经营产生的法律、法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七、招标文件的发放
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4日,潜在投标 (略) 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资产经营管理处进行咨询、报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
(一)报名投标必须先提交以下资料:以公司(或单位)名义投标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投标的,除上述资料外,尚须提供有法人签署和盖公章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投标的,报名时必须提供投标人合法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现常住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二)审核通过后,合格报名者须缴交投标保证金合共人民币30000元(大写:*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为现金或银行支票均可;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拒绝领取招标文件。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9时40分前将投标文 (略) 荔湾区花地大道中51号芳村汽车客运站三楼。投资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自行对项目物业现场进行考察,以了解物业现状,招商单位提供协助。投资人向招商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即已证明投资人已确认完全了解该物业现状及有关风险、责任。
九、投标文件启封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时间:2014年4月10日9时40分
(二) (略) 荔湾区花地大道中51号芳村汽车客运站三楼
(三)请各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表参加,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参加人身份证。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剑锋
联系电话:*(发、收招标文件)
合同范本
物业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方): (略) 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资产经营管理处
承租方(以下简称*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方租用*方场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方同意将位于 的物业出租给*方使用,物业出租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房屋部分建筑面积(含公共分摊) 平方米,场地面积 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物业*方已委托广州中运 (略) 芳村汽车站代为管理,*方需于收到成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前往芳村汽车站向管理单位办理现场管理合同签订手续,*方无正当理由(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视为已确认)不签订物业现场管理合同的,*方随时有权解除本合同,*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不予退回。
第三条 物业用途
(一)*方租用*方物业用于下列用途: 。
(二)租赁期内,未经*方事先书面同意,*方不得从事任何不符合上述场地约定用途的经营、活动或行为。否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物业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优先承租权
出租人如继续出租该租赁物业,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出租人以公开招标(竞标招租)的方式继续出租该租赁物业的,出租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领取期内通知优先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