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经济困难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1、 (略) 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委托代办服务、精神慰藉服务。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家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350人,每位服务对象每月享受不少于4次,不高于8次上门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
2、服务标准:合格,受益家庭和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90%。
3、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评审,落实双盲评审政策。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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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民政局(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