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丰台区城乡一体化周庄子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ZZZ-06等地块(配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ZZZ-L07(西)地块、ZZZ-27地块地下锅炉房内
公示时间:2023-11-24
受理时间:2023-11-0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本项目新增6台燃气锅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经专用排气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高处排放,排放浓度能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1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2017年4月1日起的新建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结果为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包括锅炉系统排水、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同锅炉系统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下游污水管道,进入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排放废水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 (略)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主要包括锅炉燃烧器、配套水泵等设备噪声。经预测,各厂界噪声预测点处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受本项目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离子交换树脂及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使用到期后,由厂家进行更换并带走,不在锅炉房内贮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公众参与情况:未受到公众反馈。
联系人:康宇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新国 (略)
审批部门: (略) 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懋源新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