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8日我局拟对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 (略)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大沁他拉地区天然碱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
1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2 |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大沁他拉地区天然碱矿勘探项目 | 内蒙古 (略)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北部,距旗政府约10km, | 内蒙古第四水文地质工程 (略) | (略) | 项目勘查区占地范围为40.01km2。钻探施工分两个阶段进行,普查阶段:4条勘查线上布设8个钻孔,钻探合计进尺14110m;勘探阶段:7条勘查线上再布设24个钻孔,钻探合计进尺38470m。其中探矿钻孔20个,钻探合计进尺31150m。水文工程兼探矿钻孔4个,钻探合计进尺7320m。勘查工作共布设7条勘查线32个钻孔,总计55080m。项目建设包括钻前工程和钻井工程两部分,钻井工程组成部分包括钻井设备安装、钻井作业、完井测试。项目临时占地面积约93000m2,拟投资19867.71万元,环保投资258.7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落实钻前工程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扬尘,防止因施工、运输而产生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道路区做好排水、护坡和植物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2、废气。柴油发电机运转时产生烟气选用环保型柴油发电机,并使用优质轻柴油,采取柴油机安装在柴油机房内并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烟气经高排气筒排放。 3、废水。钻前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抑尘;钻井用水随钻井泥浆循环使用;洗井废水暂存于泥浆地面回收罐,定期委托辽宁泰利达 (略) 处理;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厕所,定期清运至奈曼旗污水处理厂处理。 4、噪声。优先使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发电机房和柴油机房,柴油机安装消声装置和设置减震基础。 5、固废。废泥浆和岩屑暂存于泥浆池,收集到泥浆地面回收罐内(移动式),定期委托辽宁泰利达 (略) 处理;废油经专用的收集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略) 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