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塑料制品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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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塑料制品生产迁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金平区金园工业城13-11片区厂房A幢一层之一及二层之一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金平区金园工业城13-11片区厂房A幢一层之一及二层之一建设化塑料制品生产迁建项目。迁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380平方米,主要从事化妆品外壳注塑生产,年生塑料化妆品外壳120吨。现年使用原辅材料有:PP 157吨、ABS 1233吨、AS328吨、色母粒4.65吨、包装纸箱5吨、机油0.01吨;共设有化妆品外壳注塑机13台、塑料瓶注塑机19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方面,项目主要废气为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粉碎产生的颗粒物。项目注塑工序将塑胶粒加热熔融的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项目车间为密闭微负压车间,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引至1条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原料干燥、搅拌过程中为密闭作业,无粉尘产生。机边粉碎机设置于密闭的注塑车间内,粉碎机设置于密闭的粉碎间,粉碎口均设置挡板,粉碎时仅有极少量的颗粒物外逸,且设置于密闭的注塑车间与粉碎间内,因此影响主要为注塑车间与粉碎间内,通过粉尘对车间及工作人员影响甚微。 2.废水方面,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来源于员工生活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略) 北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方面,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消声及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为确保各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不影响周围居民、环境,企业需进一步做好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减振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合理布局噪声源,本项目所在厂房主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大门采用隔声门,窗户采用隔声玻璃,日常生产关闭门窗,经距离墙体和门窗隔声后,能减少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④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⑤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 (略) 线,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 4.固废方面,本项目固废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包装废物交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抹布、手套,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桶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略) 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