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澄江公路分局2024年-2026年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恒坤 (略) ( (略) 红塔区太极路152号3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2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磋商条件玉溪恒坤 (略) 受采购人委托对澄江公路分局2024年-2026年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澄江公路分局2024年-2026年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HKZB-2024-08(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范围:澄江公路分局2024年-2026年所涉及的养护工程、专项工程、应急性养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
5.服务内容:含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计价)及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一切与造价咨询相关的服务(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咨询服务内容为准)。
6.服务期限:自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在当年合同到期前对中标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中标人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拒签下年度合同,若采购人决定不续签合同,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再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8.最高限价:报价方式及最高限价:按《 (略) 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综合[2012]66号文件)中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计算后优惠下浮,自报下浮比例,下浮率≥10%。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分别出具各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优惠下浮率不因具体承担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工作量和工期的调整而调整,也不因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的变化而变化。包括:直接成本(现场造价人员工资及交通费、补助费等,用于本工程造价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等)、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新技术开发研制费用等)、税金、利润等及完成本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附件1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业务类别及服务内容
序号 | 咨询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出具成果 | 备注 |
1 |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 | 依据可行性研究拟定的建设方案,编制或审核投资估算,推荐最佳建设方案。 | 投资估算文件或审核报告 | |
2 | 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 | 依据初步设计计算工程量,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与可研报告经济部分的验证或对比分析。 | 设计概算文件或审核报告 | |
3 | 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 依据施工图设计计算工程量,按照定额计价模式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与设计概算的验证或对比分析。 | 工程预算文件或审核报告 | |
4 |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 依据工程技术文件及相关招标工作要求,计算招标范围内项目清单工程量,按规范编制或审核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 招标工程量清单或审核报告 | |
5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 | 依据技术规范、计价依据、市场信息及相关规定,针对已有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计算建造该工程招标范围内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编制或审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和成果报告。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或审核报告 | |
6 | 工程结算编制 | 依据发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工程量、价计算及调整,确定工程结算金额,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施工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中标价)进行对比分析。 | 工程结算文件 | |
7 | 竣工决算编审 | 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编制竣工决算。 | 竣工决算文件 | |
8 | 工程结算审核 | 依据工程经济和技术文件,对委托审核的工程造价文件进行查证、分析、验算、核对、确认,并出具审核报告。 |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 |
9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计价)(不计价) |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对施工阶段全过程影响造价相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控制管理。 | 造价管理咨询意见书及控制管理过程文件 | |
10 | 工程造价争议鉴证 | 针对鉴证对象,对提供的证据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的分析核对和专业分析计算,出具独立的工程造价鉴证报告。 | 工程造价鉴证报告 | |
11 | 钢筋或指定构件明细数量计算 | 按照委托方要求,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或指定金属构件工程数量,并提供包括完整、规范的钢筋或构件图样计算书及汇总表的报告 | 钢筋或指定构件明细工程量计算报告 | |
12 | 计日(时)服务 | 针对委托人的咨询事项,按照计日(时)方式,提供临时性短期工程造价专业技术服务。 | 咨询意见及工作日志(或计时工作记录) |
附件2: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
序号 | 咨询项目名称 | 收费基数(X) | 分档累计划分标准(万元) | 备注 | ||||||||||||||
X≤200 | 200<X≤500 | 500<X≤2000 | 2000<X≤5000 | 5000<X≤10000 | 10000<X≤50000 | X >50000 | ||||||||||||
1 |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 | 建设项目编 制成果金额 | 1‰ | 0.9‰ | 0.8‰ | 0.6‰ | 0.4‰ | 0.2‰ | 0.1‰ | |||||||||
2 | 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 | 2‰ | 1.8‰ | 1.6‰ | 1.5‰ | 1‰ | 0.8‰ | 0.5‰ | ||||||||||
3 | 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 单独出具编制成果的造价金额 | 3.5‰ | 3.2‰ | 3‰ | 2.2‰ | 2‰ | 1.8‰ | 1.5‰ | |||||||||
4 |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 拦标价金额 | 3.5‰ | 3.3‰ | 3‰ | 2.5‰ | 2‰ | 1.5‰ | 1‰ | |||||||||
5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 | 2‰ | 1.8‰ | 1.6‰ | 1.5‰ | 1.4‰ | 1.2‰ | 1‰ | ||||||||||
6 | 工程结算编制 | 单独出具编制成果的造价金额 | 4‰ | 3.5‰ | 3‰ | 2.8‰ | 2.5‰ | 2.3‰ | 1.8‰ | |||||||||
7 | 竣工决算编审 | 2‰ | 1.5‰ | 1.2‰ | 1.1‰ | 1‰ | 0.8‰ | 0.6‰ | ||||||||||
8 | 工程结算审核 | 基本费 | 委托审核的 造价金额 | 4‰ | 3.5‰ | 3‰ | 2.5‰ | 2‰ | 1.5‰ | 1‰ | ||||||||
成效附加费 | 审核差异超过核定造价5%之外的金额 | 5% | 审核差异在核定造价5%以内的金额不计取成效附加费 | |||||||||||||||
9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计价)(不计价) | 管控项目合同结算造价金额 | 12‰ | 10‰ | 8‰ | 7‰ | 6‰ | 5‰ | 3.5‰ | |||||||||
10 | 工程造价争议鉴证 | 鉴证成果 造价金额 | 10‰ | 9‰ | 8‰ | 7‰ | 6‰ | 5‰ | 4‰ | 不含配合质证的 费用 | ||||||||
11 | 钢筋或指定构件明细数量计算 | 计算对象 合计重量 | 12元/吨 | |||||||||||||||
12 | 计日(时)服务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实际工作日 | 1000元/日至1600元/日内议定 | 不含其他交通差旅等费用 | |||||||||||||
造价员 | 实际工作日 | 500元/日至1000元/日内议定 |
说明:
1.本标准采用差额累进费率,执行时均按照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编制成果造价金额,均计入收费基数。民用设备安装工程设备费用占工程总造价(含设备费用)不足50%的,设备费用均全额计入取费基数;超过50%的,超过50%的设备费用金额不计入取费基数。
2.本标准费率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测算编制,如工程专业类别不同时,应按附件2费率乘以附件3所列相应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进行计算。单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收费按本标准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3.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收费计算示例:
(1)某房屋建筑项目委托编制工程预算,其编制成果预算造价为3000万元,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如下:
200万元×3.5‰=0.70万元
(500-200)万元×3.2‰=0.96万元
(2000-500)万元×3.0‰=4.50万元
(3000—2000)万元×2.2‰=2.2万元
合计:8.36万元
(2)某房屋建筑项目委托审核工程结算,其送审编制成果造价为3000万元,审核确定造价为2700万元,成效附加费率为5%,审核差额超过5%时计取,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如下:按基准费率计算的基本费为:8.85万元;
因:(2700-3000)=-300万元,差额大于135万元(2700万元×5%),
故:成效附加费=(300-135)×5%=8.25万元
合计:17.10万元
(3) (略) 轨道项目委托编制工程预算,编制成果预算造价为60000万元,按照基准费率计算的费用金额为:109.76万元;
专业类别调整系数为0.7,本项业务咨询服务费用为:109.76×0.7=76.83万元
4.保障性住房工程按同等收费标准的70%收取。
附件3: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表
序号 | 工程类别 | 专业调整系数 |
1 | 井巷矿山工程 | 1.0 |
2 | 水利电力工程 | 0.8 |
3 | 机场场道工程 | 0.6 |
4 | 公路、道路工程 | 0.7 |
5 | 城市轨道工程 | 0.7 |
6 | 桥梁、隧道工程 | 0.8 |
7 | 港口工程 | 0.8 |
8 | 市政其他工程 | 0.8 |
9 | 园林绿化工程 | 1.1 |
10 | 装饰装修工程 | 1.2 |
11 | 仿古建筑工程 | 1.2 |
12 | 工业安装工程 | 1.3 |
13 | 房屋建筑及其他工程 | 1.0 |
9.项目地点: (略) 境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格式自拟);
6、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截图为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级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企业;
8、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提供申明函)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玉溪恒坤 (略) ( (略) 红塔区太极路152号3楼)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3.1现场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报名提供牵头单位的营业执照即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2网络邮件报名:本项目可采用网络邮件形式进行报名,供应商将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报名提供牵头单位的营业执照即可)、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法人报名)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报名)的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3.3售价:0.00元/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1日14:30时—15:0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红塔区太极路152号3楼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1.时间:2024年2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红塔区太极路152号3楼会议室
七、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略) 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澄江公路分局
地 址:澄江公路分局( (略) 兴华街4号)
联系方式: 姚鑫林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玉溪恒坤 (略)
地 址: (略) 红塔区太极路152号3楼
联系方式:孙长龙 08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长龙
电 话:0877-*
日 期: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