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北新区公安分局葛塘派出所及片区交警、特巡警业务用房新建工程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9月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SJC-C2023-0035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公安分局葛塘派出所及片区交警、特巡警业务用房新建工程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22.7130万元(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江北新区公安分局葛塘派出所及片区交警、特巡警业务用房新建工程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①桩基检测: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锚杆锚固质量无损检测,锚杆验收试验检测,声波反射法,低应变检测;②基坑监测:坡顶水平/竖向位移监测点,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地面/道路沉降监测点,坡顶水平位移,坡顶竖向位移,深层水平位移,地面/道路沉降观测。③主体建筑物沉降观测:沉降监测,沉降检测等,并出具经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以及采购人人指定图纸范围内的其他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基坑支护工程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二级。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开始,至完成及提交所有监测、观测、检测报告之日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中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说明:以上证明材料在磋商前仅需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代替(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详见宁财购通[2021]5号文附件。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注:本次采购所属行业:建筑业。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桩基检测单位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同时具备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②、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且同时具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④、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及以上且同时具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基坑监测单位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③、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及以上资质;
3)沉降观测单位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级资质;
③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含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南京”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https://http://**/)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注:如果是联合体的,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2.7磋商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获取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 (略) 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等手续,其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副本)(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3.4文件出售方式:现金1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9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第二会议室
4.3磋商文件响应份数:纸质版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磋商文件*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9月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 (略) 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http://**/)主页“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信用南京”(http://**.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http://**/)网站,在主页“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竞争性磋商报价表、投标(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2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
7.5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
地址: (略) 江北新区浦泗路8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四楼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025-*-8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025-*-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