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主城区老旧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3-07-04 16: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 ||||||||||||||||||||||||||||
(略) 主城区老旧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已经由 (略) · (略) ·双塔区住建局备案。招标人为 (略) 城区 (略)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略) 主城区老旧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监理(一标段)、 (略) 主城区老旧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主城区 2.工程规模:总涉及改造供热面积约301.55万平方米,其中二级网和室内供热系统共同改造约36.54万平方米,单独二级网改造面积约106.25万平方米,单独室内供热系统改造面积约105.85万平方米,换热站改造面积约55.3万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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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一标段投标人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含)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 (略) 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3.2二标段投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双塔区人民路1B号)。 3.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1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10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0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6.1投标人自行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办事指南〉学台( (略) ? (略) )http://**投标人指定栏目。 6.3开标方式:网络电子开标。采用远程直播开标,远程直播开标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5投标人可以兼投本项目2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标段先后顺序中标。 6.6工期要求:2023年8月15日开工至 2023年10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66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而定,开竣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6.7质 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6.8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 16:30 时)。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等媒体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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