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新兴县城区旧城活化改造项目(三期)项目建议书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品质,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原则同意实施新兴县城区旧城活化改造项目(三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2-*-04-01-*)。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立面改造房屋210栋;恢复及提升历史节点14000平方米;改造非遗陈列馆2000平方米;完善人行道及导视系统10080平方米;加固沿街历史建筑;地面平整,铺装花岗岩4050平方米、植草砖480平方米、透水砖1050平方米、塑胶地面650平方米;建设木栈道2700平方米、钢栈道1270平方米、花岗岩整石草阶700米、石座椅70个、驳岸堤岸432米、绿道2050平方米、亭6个、步行桥540平方米、翻水坝1个、公交站台1座、透光混凝土座椅100米、地下车库3600平方米、天然雨水花园及驳岸6500平方米、道路6330平方米、桥梁2410平方米;安装儿童成品设施1套、健身器材10套、高清监控50个;自然环境修复21000平方米;设置垃圾桶80个;完善电气设施、管线、给排水等工程。
三、项目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39977.31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所需建设资金通过申报债券资金、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和县财政统筹各类资金解决。
四、请你单位根据此批复尽快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完善项目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