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掺合料回收利用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掺合料回收利用技改项目
地点: (略) (略) 西 (略) 双泉眼村
建设单位:建华建材(营口)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01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关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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