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DBN* | 宗地总面积: | *.8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兴国经济开发区特殊教育学校旁地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946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4761.95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3000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8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241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15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2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8月16日在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未作地质钻探和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2.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由竞得人按照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处理,费用自理。 3.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4.未竞得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结束后携带身份证、保证金进帐单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财政局综合股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5.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此次拍卖活动。不准许涉黑涉恶人员参与竞买,取消涉黑涉恶人员竞得资格。6.根据要求用地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测绘服务中必须采取“多测合一”,在江西省“多测合一” (略) 中选取一家测绘单位,为竣工验收提供全套测绘服务。7.该宗地竞得者须在地块西北侧临模范大道 (略) 公共停车场,机动停车位≥100个,用地面积≥3000㎡,相关设计图纸纳入方案审查,纳入项目竣工验收内容,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停车场用地不纳入宗地容积率核算,不纳入公摊计取。8.该宗地竞得者需自持 (略) 综合体,自持计容建筑面积≥6000㎡,自持年限不低于6年(以首次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自持期间不得分割、转让与销售。9.该宗地内有原金龙高科废弃厂房,由竞得方自行拆除。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49号
联 系 人:钟声红
联系电话:0797-*
开户单位: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