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斯 (略) 智能环保覆膜砂铸造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略)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部门: (略)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1-*
地址: (略) 杜集区政府对面原农业银行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智能环保覆膜砂铸造生产线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单位: (略) 斯 (略)
建设地点: (略) 杜集区朔里镇众帮工业园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 斯 (略) (略) (略) 杜集区朔里镇众帮工业园,技改前造型、浇注工序主要为人工浇注,技改主要内容为机械自动浇注,新增一条全自动造型线(2台自动造型机,2台自动浇注机),新增1套浇注设备、1台震动筛分机、1台振动落砂机等,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项 (略) 杜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杜经信技改函[2023]2号)批复。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以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仅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少量设备安装,无土建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熔化烟尘
项目熔化工序会产生高温含尘熔化烟气,含尘废气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造型/浇注
该项目在造型/浇注的过程中会产生含尘烟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在造型/浇注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砂处理粉尘
旧砂处理和原砂混合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本项目砂处理设备为封闭式,在设备开口处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抛丸粉尘
铸件抛丸工序是利用抛丸机对铸造表面氧化皮进行清理,此过程会产生一定的金属粉尘。本项目抛丸在密闭空间设置侧吸集气系统、抛丸机自带收尘系统,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5)制芯废气
该项目在制芯的过程中会产生含尘烟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在制芯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营运期各废气经采取以上环保治理措施后能够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外排,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共厕所,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经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不会对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炉渣、废砂、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废边角料、冒口、次废品。炉渣、废砂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废边角料、冒口、次废品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本项目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