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略) 年产5万吨非危险性胶粘剂、固化剂、树脂和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已完成河 (略) 年产5万吨非危险性胶粘剂、固化剂、树脂和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选址位于平顶山石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投资12000万元,项目建设拟分为两期,一期年生产胶粘剂、合成树脂、固化剂及防火涂料30000吨,二期年生产胶粘剂和防火涂料20000吨。通过投料、搅拌、真空脱气、分装等工艺制备胶粘剂及涂料等8种产品;通过聚合、除溶、消除单体、中和、乳化、过滤等工艺制备树脂及固化剂等6种产品。
(2)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 (略)
联系人:林子番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石龙区科技路与兴龙路交叉口向西20米路北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略) (略)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途径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与建设单位联系获取查阅方式。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_sw8_klg,提取码:cfkr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矩形范围内的受本项目影响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二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