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等有关规定,我局拟用行政划拨方式提供1个项目建设用地,项目用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地块 编号 | 项目名称 | 座落 | 面积 (公顷) | 用途 | 拟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来源 | 供地方式 |
2022H032 | 平和县东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平和县人才孵化基地项目 | 小溪镇阳光路西侧 | 0.4031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人才孵化基地) | (略) (略) | 闽政地〔2010〕982号、闽政地〔2016〕460号 | 行政划拨 |
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4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单位: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利用农转股
单位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团结南路25号
联系电话:0596-*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