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标段名称: (略) 渔港冷库(含超低温冷库)项目(设计)(重新公告) 答疑阶段:答疑一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略) 渔港冷库(含超低温冷库)项目(设计)(重新公告) 招标标段 设计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设计规模修改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577㎡;建筑面积约25000㎡;建设分两期实施,一期建设一栋钢混结构冷库(1.5万吨,内含500吨超低温冷库),在满足1.5万吨的库容的情况下,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米;二期建设冷库配套加工车间,建筑面积约3600㎡”。
2、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4页的2.(2).b条款“冷库 (略) 侧退用地红线不得小于30 (略) 、其它建筑退让建设用地红线距离为6米;配套加工车间总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退建设用地红线5米;其他应符合2010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注:最终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及绿化率以政府批复为准)”修改为“冷库 (略) 侧需满足2 (略) 地、其它建筑退让建设用地红线距离为6米;配套加工车间总建筑高度不大于10米,退建设用地红线5米;其他应符合2010版《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注:最终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及绿化率以政府批复为准)”。
3、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4页的3.(2)条款“层高:冷库区域每层为6.5米,配套办公为3.6米;加工车间一层为5.4米,二层为3.6米”修改为“层高:冷库区域层高根据投 (略) 调整,配套办公为3.6米;加工车间一层为5.4米,二层为3.6米”
4、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15年 6月 8日上午 9 时 00分。
招标人: (略) 象屿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5年 5月22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
* 日
注: (略) (略) 分,发各投标人、 (略) 门各一份, (略) 办备案。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