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德庆县新圩镇云致冲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 (略) 德庆县县政府八楼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项目名称 | (略) 德庆县新圩镇云致冲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德庆县新圩镇云致冲矿区( 111 度 42 分 46 秒, 23 度 11 分 40 秒) |
建设单位 | 中能建(德庆)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5951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2.7万元,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方式开采,生产规模为220万m3/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抑尘;采场及加工区生产废水破碎场生产水部分通过场地截排水沟回流到沉砂池循环使用,部分蒸发;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或抑尘,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规定的用水要求;生产废水不外排。2、大气:采场设置移动式除尘雾炮机;加工区破碎筛分过程密封,内部设有袋式除尘器;采挖、爆破、运输过程采用喷雾洒水,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排放限值。3、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固定底座,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安装消声器、隔声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剥离土和尾泥综合利用,废润滑油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略) 处理,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拟作出审批结果 | 同意 |
拟不批准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