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华住宅小区( (略) 二期扩大)12、13号楼工程,已由宁发改投资[ * 号、宁住房[ * 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 (略) 华 (略) ,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专项、省专项及自筹。 (略) 条件, (略)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略) 范围
瑞华住宅小区( (略) 二期扩大)12、13号楼位于 (略) 市 (略) 东路135号,其中:12号楼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十三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建筑面积26371.23平方米,建筑高度99.8米,基础采用桩基础;13号楼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十三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建筑面积18955.5平方米,建筑高度99.8米,基础采用桩基础。
(略)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项目计划 * 日开工, * 日竣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 (略) 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略) 时间,下同), (略) (略) ( (略) 市海一大厦十一楼财务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10时前, (略) (略) ( (略) 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十一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华 (略)
联 系 人:蔡明珠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青 (略)
地 址: (略) 市西关大街20号(海一大厦11楼)
邮 编: ***
电 话: ***
传 真: ***
(略) : (略) (略) (略)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