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锅炉改建及散剂分装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锅炉改建及散剂分装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锅炉改建及散剂分装生产线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铜都街道 (略) (略) 南侧
建设单位:云 (略)
环评单位:云南恒成 (略)
建设内容:拆除原项目4t/h燃煤锅炉,安装2t/h的燃油锅炉一台及配套设施;增加散剂包装机5台,将固体制剂(散剂)产量由#包/年增加到#万包/年;对原有总混机进行技术改进,增加功率,缩短混合所需时间,提高其生产效率。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期定期洒水降尘,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减少挥发性物质排放。 项目施工期装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运营期 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原料粉碎、过筛、称重、配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固体制剂(散剂)分装废气;柴油储箱大小呼吸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锅炉废气通过1根16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固体制剂(散剂)在粉碎、过筛、称量、配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颗粒物,通过原项目已建设施收集后经布袋 (略) 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③固体制剂(散剂)分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含颗粒物的废气,通过原项目已建设施收集后经滤筒 (略) 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④柴油储箱大小呼吸产生的非#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运营期 (略) 内非#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C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要求;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燃油排放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 (略) 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 (略) 理废水、锅炉排水、蒸汽冷凝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项目锅 (略) 理废水、锅炉排水、蒸汽冷凝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经收集后 (略) 已建300m3化 (略) 理, (略) (略) ,最终进 (略) (略) (略) 理。 项目外排废水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 52-2021)表1中的三级排放限值。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房屋装修及设备安装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中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来控制施工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的运行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通过设置减震设施、 (略) 设备布置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的旧设备、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 (略) 理。 ②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可资源化利用的废物予以回收,不可再生利用的部分清运至指定 (略) 置。 ③拆除的旧设备直 (略) 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柴油储存箱油泥、布袋收集器收尘、废药物包装材料、废机油;一般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活性炭。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及废包装材料由环卫部 (略) 置。 ②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活性炭委托厂 (略) 置。 ③柴油储箱油泥、布袋收集器收尘、废药物包装材料、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 (略) 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无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略) (略) (纸质文本)、 (略) (略) (略) (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 (略) 域环境质量的看法, (略) 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锅炉改建及散剂分装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略) (略)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 (略) 桂苑街24号)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