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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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1-18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01-26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价款支付要求 | 1、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2、首年租金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3、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4、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竞价结束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委托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6、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5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7、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8、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9、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1月26日下午3时止 。 10、标的看样时间:2024年1月26日前,提前一天预约。 11、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不低于挂牌价承租。竞价请登*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网址http://**。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上午10点。 12、承租业态要求为《宁波前湾新区重点引进知名商业品牌目录》中生活食品零售类、便利店的品牌。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二、交易方式 | ||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报名需提供品牌授权书或预授权书。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现场审核时间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申购保证金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 | |
履约保证金 | 2万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9916(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