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侯马分 (略) 政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改善(一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位 (略) 新田乡汾上村西南侧500米。用地总面积7.1405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进水闸门及格栅1座、沉沙塘1座(2格)、复合潜流湿地、水生态系统及道路等配套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公示。
凡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保护股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23日
1、来信来访: (略) 自然资源局 程王路26号
2、联系电话: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