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监理(二次)澄清答疑
各相关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监理(二次)》项目的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现做如下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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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标工软件内商务文件部分有上传内容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标题,本项目为监理项目且招标文件内无该标题上传对应内容。请问该部分上传什么内容?
答复:该项目为监理招标,因电子招标文件版本问题,该部分为固定组成部分,该项填写无即可。
2、本项目加分项企业业绩认定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而加分项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认定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加分业绩认定时效存在差异。为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投标人在同一标准下竞争?,企业和个人加分业绩认定时间是否统一为2010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瓮安大信北斗山磷矿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国际 (略)
日 期:2024年12月23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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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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