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22日(10个工作日)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2024年7月22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793-*
?地址: (略) 广丰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件:*@*q.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江 (略) 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 | 江 (略) | (略) 广丰区洋口镇壶山村汉塘山底,东经118°7′32.237″,北纬28°21′15.811″ | 江西 (略) | 链接:http://** 提取码:gf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