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灵山镇龙泉小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灵山镇龙泉小学建设项目已由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曲阳县灵山镇龙泉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曲阳发改审字【2023】93号,《关于曲阳县灵山镇龙泉小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曲阳发改审字【2023】123号,核准号:曲行审招核字【2023】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等县级资金及上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阳县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曲阳县灵山镇灵山村。 2.1.2、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11252.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91.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14.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77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新建4层6085.97 平方米的装配式框架结构教学楼一栋,3层1098.12 平方米的装配式框架结构食堂一栋,设备楼梯间15平方米,门卫室兼微型消防站15平方米;地下建筑包括发电机房 85.33 平方米、生活水泵房 27.45平方米、楼梯及走道25.81 平方米、消防水池泵房77.54 平方米,消防水池160.87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供电、暖通等附属工程。新建操场、改造校区至交通主路校外路等配套工程,购置办公设备等配套设施。 2.1.3、计划工期:设计服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11个月 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5 00:00至2023-11-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质疑渠道: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文合 (略) 地址: (略) 竞秀区东风中路1836号 联系人及电话:郄燕华、0312-* 邮箱:*@*63.com 招标人:曲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曲阳县旧南环路 联系人及电话:卢主任、031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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