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预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四川省大 (略) 于2024年2月2日作出(2023)川 0129 破申10号决定书,决定对 (略) (下称“安舒置业”)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3)川 0129 破申10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担任安舒置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下称“临时管理人”)。为实现安舒置业财产价值最大化,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和安舒置业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招募须知
一、为明确安舒置业预重整投资人招募条件、规则、流程等,临时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内容所反映的安舒置业相关情况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进行投资时,应自行对安舒置业情况进行实际调查,并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仅作参考。
三、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各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判断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作为预重整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五、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案件情况终止或撤回本次招募程序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部分 (略) 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安舒置业成立于2010年8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2,法定代表人肖文祥,注册资金为*元。安舒置业现工商登记有两名自然人股东:肖文祥,持股比例60%,熊朝国,持股比例40%。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园林绿化;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旅游项目投资管理。
二、资产情况
经临时管理人调查,目前安舒置业主要资产为:
1、土地使用权一宗,位于四川省大邑县安 (略) ,性质为国有出让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0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大邑国用(2013)第5232号。
2、在建工程(未办理权属登记的建筑物)13项,位于四川省大邑县安 (略) “安仁· (略) ”项目内,建筑面积合计*.93㎡,其中11项性质为住宅,另有2项为茶楼和售楼部。
3、办公设备40项,包括组装电脑、沙发、文件柜等,位于本项目售楼部、茶楼内。
三、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债权登记情况,目前登记债权156笔,登记总额631,*;其中职工债权38笔,登记金额7,*;建设工程类债权16笔,登记金额150,*;购房户债权56笔,登记金额47,*;税收债权1笔,登记金额9,*;医保债权1笔,登记金额约*;社保债权1笔,登记金额*;有财产担保债权2笔,登记金额84,*;普通债权41笔,登记金额332,*。
(注:负债情况以经债权人会议 (略) 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
第三部分 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二、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历史上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三、联合体参选的,联合机构不得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选。联 (略) 的方式投资的,联合体机构均 (略) 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全部成员均应符合本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四、意向投资人投资对价不包括意向投资人与债务人基于投资方案而产生的交易税费。
五、意向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公告全部内容,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投资保证金。
第四部分 招募流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4月12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临时管理人邮寄或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逾期视为未报名。邮寄及现场提交地址: (略) 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1楼,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肖律师 *。
(三)报名材料(密封,每页盖章,一式两份):
1.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信息);若为联合体还需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并书面 (略) (如有)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3.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历史上无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5.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注:若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6.最新的征信报告;
7.相关业绩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类企业重组、烂尾楼处置或其他破产重整案件业绩(如有);
8.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限与报名期限一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且向临时管理人支付*元保密保证金后,临时管理人配合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者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者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报名后也可直接向管理人递交投资方案,若意向投资人不尽调的,无需向管理人支付保密保证金,但递交投资方案需支付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对于从管理人处获知的、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若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保密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意向投资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或未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人将在报名期限届满后20日内一次性向其无息退还保密保证金(如有)。
三、投资方案
(一)提交期限及方式
在报名期限届满后10日内(即2024年4月22日18:00点前),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提交纸质投资方案一式三份(正本*份,副本*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提交方式与报名方式相同;临时管理人不接受未报名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
(二)投资方案内容
为依法有序推进安舒置业预重整进程,识别安舒置业的重整价值,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意向投资人应围绕安舒置业的重整价值分析、复工复建方案、偿债方案等制作投资方案,并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有效执行,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履约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同时需缴纳人民币*元(大写:*仟*佰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保密保证金(如有)可以直接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递交投资方案并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方视为《投资方案》提交成功。
2.投资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3.临时管理人决定终止招募的,将发布终止招募公告,并于终止招募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需缴纳至临时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取消该意向投资人遴选或中选资格,另行选定意向投资人:
(1)意向投资人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后,拒不与临时管理人就方案内容进行进一步磋商和沟通、或拒不按照投资方案主要内容与管理人签订《意向投资协议》,或者违反《意向投资协议》约定的主要投资条款。
6.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及转化
(1)意向投资人未出现没收履约保证金的行为的,预重整管理人将在其放弃参与投资,或正式确认未中选为意向投资人的10个工作日 (略) 退还已交纳的保证金。
(2)初步选定的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意向投资人并与预重整管理人签署正式《意向投资协议》后,意向投资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或投资款的一部分。
(3)意向投资人中 (略) 不予批准安舒置业进入重整程序,或重组方案未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 (略) 未予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等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管理人将于相关情形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五部分 临时管理人声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招募为预重整阶段, (略) 未裁定受理安舒置业重整,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成本和风险。
二、由于本次招募时,安舒置业负债尚 (略) 裁定确认,临时管理人可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提供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结果,最 (略) 裁定确认为准,最终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据此进行相应调整。投资人在预算投资规模和考虑债务人负债规模时,除已申报登记债权外,应充分考虑尚未申报或诉讼未决的债务。
三、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本公告所涉保证金账户信息需联系临时管理人获取。
五、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临时管理人有权作出补充说明。
诚挚欢迎各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投资。
(略) 临时管理人
联系方式:*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