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河县九龙工业 (略) 工程 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新批投资【2024】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县本级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河北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新河县九龙工业 (略) 工程施工 2.1.2 建设单位:河北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1.3 建设地点:新河县九龙工业园 2.1.4 项目及规模:雨污水管道建设内容包括雨污水主管道、预留接户管、雨水口连接管及其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工程。其中雨水主管道建设长度4432m,管道管径d800-d1800;污水主管道建设长度约4135m,管道管径d500。并同时在迎宾街、 (略) 、 (略) 道路两 (略) 道路南侧 (略) 缘石 3474m。同时配套建设泵站3座,其中雨水泵站1座,污水泵站 2 座。 2.1.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技术标准和验收合格标准 2.1.6 计划工期:2024年8月-2025年6月 2.1.7 最高投标限价:*.96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成立至今的养老保险)
3.1.3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参加投标,具体以开标当天评委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报名须知: (1)已在“河北省 (略) (http://**)”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惠招标,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 (略) ”网站,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 (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80-9998。 (4)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5)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6)监管部门:新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10 00:00 至 2024-07-16 23:59 ,登录 惠招 (略) (http://**,以下简称“惠招标”)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7-30 14: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 (略) (htt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 (略) 、惠招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昂信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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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新 (略) | 地址: | 河 (略) 裕 (略) 95号智汇环贸中心商业办公楼-2单元1204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君辉 | 联系人: | 牛永涛 |
电话: | 0319-*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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