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行政车辆及消防执勤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我大队需采购大队消防车、公务车维修服务项目。此次项目预算金额为*元,经费来源为地方消防经费。
二、项目技术需求
(1)日常维修:能够对车辆进行常规保养、故障排除等维修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维修配件供应:能够提供执勤车辆及公务车维修所需要配件,并保证正品,配件内容包含大队消防车公务车维修明细但不仅限于该明细。
(3)应急维修:能够在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响应,迅速进行维修,保证车辆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三、商务需求
1.交货及竣工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即生效,收到车辆维修及保养指令,即开始维修服务,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服务验收并交付使用。如因 (略) 不能按期完成维修保养验收,则公司提交书面延期说明,博野县消防救援大队认可后,可将验收日期顺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验收要求
在维修保养完工完毕时进行验收,所有功能、性能指标达到双方确认的技术规范要求时,验收合格,经双方确认,填写验收单,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生效。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存在质保期的维修零件从验收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根据情况双方约定;
(2)项目出现的质量问题,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进行修复;
(3)投标人承诺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有问题部位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延期服务;
4.违约责任
(1)投标人所交付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0%,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
(2)投标人所交付产品未达国家环保标准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材质进行制作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投标人必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
(3) 如不能按时交货或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人资格;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公务车及执勤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并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
地点:博 (略) 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