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采购一套通信网络仿真支撑工具平台,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信网络仿真支撑工具平台
二、项目编号:2023-YKXXTX-F1100
三、采购内容(需求参数详见附件)
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付时限 | 交付地点 | 质保期 | 备注 |
1 | 通信网络仿真支撑工具平台 | 55 | 套 | 1 |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 湖北武汉 | 3年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供应商须为生产型企业,且中标供应商不能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三级(含)以上保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对于已通过保密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资格审查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已完成两证合一的,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五、采购需求:详见《技术标准与服务要求》(附件)
六、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条款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采购方将根据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
七、公示时限:
于2024年1月5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止,(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拨打招标机构联系人电话,逾期递交的邮件,我部门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27-*
邮箱:*@*63.com
地址: (略)
九、监督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027-*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