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于2023年6月21日作出(2023)苏1282破申43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略) (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源合 (略) (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管理人依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略) 名下的车牌号为苏MH1755的五菱牌小型轿车进行处置,特就该机动车进行询价,价高者得。
一、车辆概况
品牌型号:五菱牌LZW6447KAF,车身颜色:银色,排量/功率:1206/65,变速箱类型:手动变速器,车辆识别代码:LZWADAGA9F*,表显里程:约13万公里,初次登记时间: 2015年4月10日,年检有效期:2023年4月。
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处置,意向购买人在报价之前,应当熟悉了解标的物情况,报价后视为接受标的物现状。
另特别告知:
1、该车辆已脱检、保险已过期,年检已过期。管理人对车辆状况、性能、是否发生重大事故等均不予保证。
2、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移交前产生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脱检等情况)、移交时因车辆无法启动而产生的维修、拖车等费用以及过户时必须要交纳的各项税、费等。
二 、资格要求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参与报价, 个人参与报价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参与报价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报价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 函告事项
1、贵司(人)收到此函后,如接受此项目的询价邀请,请贵司(人) 现场看车后,对车辆进行报价。并将车辆报价函(附件1)及“二、资 格要求”中提到的相关资质证照全部盖章(个人签字)扫描,以PDF的格式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报价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17:00时止。
2、管理人收到意向购买人报价函后3日内确定合作方,并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
特此函告!
附1.车辆报价函
2.联系方式:陈女士;电话:* ;邮箱:*@*q.com
(略) (略) 管理人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