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消防水池、水泵房从1#仓库取消;在1#仓库与2#仓 (略) 下增加一个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
二、将配电房调整至2#仓库一层北侧,并增设发电机房及消控室。
三、西北侧增加消防应急出入口。
本次项目总平方案调整后,项目调整后容积率、建筑系数、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个数、外立面风格及色彩均保持不变。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项目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工规变更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各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各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或要求听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略) 反映(联系电话:0594-#,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略) 审批科,联系邮箱:*@*63.com)。
(略) (略)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