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宁夏区分2024-2026年授信业务抵质押物价值外部评估机构入围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15:42:00
类型:公开招标
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4-2026年授信业务抵质押物价值外部评估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4-2026年授信业务抵质押物价值外部评估机构入围项目已经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2024年第33次党委会立项、第23次财审会审批、第35次党委会审议同意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恒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2024]-087号
2.2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2024-2026年授信业务抵质押物价值外部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2.3 招标内容:选聘外部评估机构入围人6家,在服务期内对抵质押物(主要是房产、土地、资产)、抵债资产、债权资产及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提供价值评估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地点: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及其辖属分支机构。
2.5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在*元以上,执业经营两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提供服务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本项目允许 (略) 授权后投标,以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住建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等级为*级及以上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财政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的证明材料、自然资源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的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拥有评估师10人(含)以上(提供评估师证书及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贿犯罪记录,在以往的招标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内部管理规范,近两年在行业内各项考核或评价中无不良记录,且无被集中或频繁投诉情况出现(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合理、客观、真实反映评估物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须能够得到押品登记机构的认可(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此项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查询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投标人未被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或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提供承诺书);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1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为: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评估机构入围项目+投标人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及电话,资料包含: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备案登记资料,资料应清晰可辨,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资料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最终评判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做出,投标人因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成为交通银行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 (略) 供 (略) 站(https://bocom-http://**/)注册,具体 (略) 操作手册。投标时须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报名阶段可不提供),因未注册入库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审核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0951-*。
5.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恒诚 (略) 会议室( (略) 开发 (略) 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http:///)、 (略) (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64号( (略) 与宁安大街交汇口)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951-*
电子邮件:feng.*@*ankcomm.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 (略)
地址: (略) 开发 (略) 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系人:刘君河、向孙林
电话:0951-*、*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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