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扶余采油厂扶余油田探40南等3个区块95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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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扶余采油厂扶余油田探40南等3个区块95口井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 (略) 宁江区境内 | 中国石 (略) (略) 扶余采油厂 | (略) (略)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略) 宁江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扶余油田探40南等区块部署油水井95口,其中油井74口,水井21口,分布于31个平台井场,钻井总进尺49300米。年产能13300吨。新建1座计量间,1座计量配水间。新建单井集油管线7.89千米,掺输支干线1.7千米,集油支干线1.7千米,单井注水管线9.53千米。掺输支干线和集油支干线同沟铺设,单井注水管线和单井集油管线同沟铺设,管沟长度9.59千米。修建井间道路0.95千米。项目依托扶余采油厂泥浆处理站、扶余采油厂东区联合站、中区放水站及中心处理站。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农田占补工作。(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施工期钻井废水与完井废水运至扶余采油厂泥浆处理站进行处理,管线试压废水、废压裂液返排液及运营期含油废水、修井废水、洗井废水分别运至扶余采油厂东区联合站、中区放水站及中心处理站处理。(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对柴油储罐区域地(侧)面进行防渗处理,结合工程需要选择防水性、耐腐蚀性较好的管材,并切实做好管线的防腐、防漏和防渗工作。(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采取对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影响。(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及设置围挡等措施。(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 已参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