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国道G325至S270连接线工程(二期)项目立项的申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国道G325至S270连接线工程(二期)(项目统一代码:2305-*-04-01-*)。建设地址: (略) 桃源镇、龙口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国道G325线鹤山桃源至址山段改建工程两侧,路线总体由东南至西北再转西南走向,起点分别接顺国道G325线鹤山大雁山至桃源段改线工程辅导工程左右侧辅导终点,终点止于广大农牧养殖场,即鹤山西站规划片区最南侧规划路网交叉处。本项目路线全长9.889km,其中左线长4.912km,右线长4.977km。左右线路路线共设置一座75m中桥,共设置16道涵洞。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消防给水工程、排水(雨水、污水)工程、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61931.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1828.3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586.58万元(包含勘察设计费1179.33万元、监理费664.46万元、其他建设费用1742.79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1403.15万元,预备费5113.63万元。
四、 (略) 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12月至2025年12月。
六、项目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耗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等,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见附件)。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实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分期建设。
十一、请你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如对批复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略) 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25至S270连接线工程(二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市财政局的答复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审查国道G325至S270连接线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审查意见》(鹤交字〔2023〕93号)。
此复。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