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江 (略) |
项目名称 | 全屋定制家具 |
建设地点 | (略) 丹徒区辛丰镇于南村孙巷16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苏州瑞赛泽 (略) |
项目概况 | 租赁现有厂房约4000平方米。外购精密裁板锯、立式单轴镂铣床、四面刨铣机等机械设备,通过开料、拼板、木材精切、砂光、喷漆(水性漆)等工艺,形年产房门2000张、木饰面4500平米、衣柜5000平米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在机加工、砂光、底漆打磨工段产生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涂胶、封边、喷漆、晾干工段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物),经收集进入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处理。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总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 限值。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总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2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2)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喷淋塔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接管至谏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木料、废砂纸、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除尘灰、水性漆渣、喷淋底渣、喷淋塔循环废液、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等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水性漆渣鉴别后按照鉴别属性管理,除尘灰、喷淋底渣、喷淋塔循环废液、废包装材料也按照水性漆渣鉴别后属性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处 固话:0511-* 通讯地址: (略) 冠城路8号,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