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山县城西南安全出口通道工程 |
| (略) 巫山县巫山县曲尺乡、大溪乡及红石梁社区境内 | | *.67 |
| 巫 (略) | | 龚清盛 |
| *.78 | | 120 |
| 2026-06-15 |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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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至大溪公路改建工程,设计速度采用3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7.5m。三级公路,道路全长34.359km,桥梁3245m/29座,平面交叉3处,涵洞1619.8m/98道。长江二桥南连接线工程,设计速度采用3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7.5m。三级公路,道路全长2.682km,桥梁553m/4座,平面交叉1处,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涵洞61.5m/6道。长江二桥北连接线工程,设计速度采用3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为7.5m。三级公路,道路全长1.417km,全线为路基,平面交叉1处,涵洞69m/5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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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措施: 施工期:1、施工废气: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合理配置燃油设备。施工场区不宜使用油耗高、效率低、废气排放严重的施工机械,对燃油设备加强管理,运输车辆要求尾气达标排放。 2、施工扬尘:避免在大风天气等不利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施工;施工车辆出入口路面实行硬地坪。施工时应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尤其是大风天气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阶段;工地四周设围挡封闭施工,围挡不低于1.8m,围挡要坚固、规范、美观;土石方、借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须保持车身和轮胎清洁;清运建筑渣土必须装载规范,使用密闭式汽车或加盖篷布车辆装载,防止撒漏引起扬尘;按照《建筑渣土准运证》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建筑渣土。运营期:完善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制定路面清扫制度,确保路面清洁;加强管理,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汽车上路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依托周边民房旱厕处理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场地和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以及少量施工机具维护、清洗废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养护和洒水抑尘等,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①弃方运至当地指定弃渣场,不得随意倾倒;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前向巫山县生态环境局申报,说明工程施工可能排放的噪声强度和所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等;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对施工现场内的强噪声设备应采取措施封闭;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场外运输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原则上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作业,确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24小时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向巫山县生态环境局报批,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夜间作业时间;高考、中考前15日内及考试期间,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高、中考24小时内禁止在考场周边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运营期:合理设置禁鸣标志、限速标志,严格机动车限速、限行和禁行管理。道路设置禁鸣、限速标志;预留资金、跟踪监测,若监测出现超标则对超标段敏感点更换单层玻璃为双层中空玻璃等措施。 |
| 有环保措施: 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减少疏松地面的裸露事件,土建工程尽量避开雨季进行。施工场区范围、临时堆场范围及营地范围设置堆脚土工袋防护,强降雨期间采用编织布围护;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利用薄膜遮盖。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临时堆场范围、施工营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固废,并做好覆土;根据《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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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02。 |